关于开展2024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
中税协秘发〔2024〕3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: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,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培养的内涵、扩大高端人才培养的基础,努力打造一批高起点、高层次的税务师高端人才,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面向税务师行业,启动2024年度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(一)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依法依规诚信执业,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;2.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、项目经理以上职务;3.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5年及以上;4.年龄42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(二)申报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执业会员证明、主要工作业绩、工作经验与特长、主要服务项目、发表文章及著作、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、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、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。(三)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为高端人才培养对象: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;2.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,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;3.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;4.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。
二、选拔程序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:(一)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,申请人请登录“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”(www.ecctaa.com)—“高端人才”管理模块,填报《申请书》及附件等证明材料,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(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),于6月14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(以下简称地方税协)。(二)地方税协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通过“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”(www.ecctaa.com)—“高端人才”管理模块于7月5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。(三)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,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、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。中税协对《申请书》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提交评委会评审:1.不符合申请条件;2.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;3.缺乏证明材料。(四)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。评审结果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(www.cctaa.cn)进行公示。
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,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,时间初步定在2024年11月,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(扬州),具体开班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四、咨询电话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(010)83755852
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2024年5月13日
来源: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: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,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培养的内涵、扩大高端人才培养的基础,努力打造一批高起点、高层次的税务师高端人才,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面向税务师行业,启动2024年度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(一)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依法依规诚信执业,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;2.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、项目经理以上职务;3.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5年及以上;4.年龄42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(二)申报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执业会员证明、主要工作业绩、工作经验与特长、主要服务项目、发表文章及著作、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、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、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。(三)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为高端人才培养对象: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;2.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,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;3.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;4.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。
二、选拔程序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:(一)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,申请人请登录“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”(www.ecctaa.com)—“高端人才”管理模块,填报《申请书》及附件等证明材料,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(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),于6月14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(以下简称地方税协)。(二)地方税协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通过“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”(www.ecctaa.com)—“高端人才”管理模块于7月5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。(三)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,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、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。中税协对《申请书》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提交评委会评审:1.不符合申请条件;2.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;3.缺乏证明材料。(四)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。评审结果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(www.cctaa.cn)进行公示。
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,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,时间初步定在2024年11月,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(扬州),具体开班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四、咨询电话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(010)83755852
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2024年5月13日